关于翰林新东方一期1#2#楼1层建筑规划用途调整公示

依据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19号业务会纪要。为解决一中教师信访矛盾,落实市信访局2020年4月16日《关于大冶一中新建教师宿舍楼有关问题的会议备忘录》信访会议精神,原则同意将翰林新东方一期1#2#楼1层建筑12户规划用途由休闲、健身等功能变更为住宅。为了广泛听取意见,根据《湖北省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对该规划方案批前公示。在征求意见期间,有单位或个人对该规划方案有何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征求意见日期:2020年7月21日-2020年8月4日

意见反映方式:

1.电子邮件:597845670@qq.com

2.联系电话:

0714-8769931 规划管理科(咨询电话)

有效反馈意见需留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本方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听证,应在本案公示期内向审批机关提出。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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