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2024) 第83号

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办事处胜利社区居民委员会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胜利社区居委会东岳路街道北门路25号1号楼,《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1-公9605105100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办事处胜利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