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光谷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新冶大道30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2-26428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03)第010202320-1-1、大冶国用(2003)第010202320-1-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湖北光谷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4日
湖北光谷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新冶大道30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2-26428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03)第010202320-1-1、大冶国用(2003)第010202320-1-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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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