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亮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大冶大道83号4栋1单元408室室,《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17)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0693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 亮
2024年6月11日
胡亮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大冶大道83号4栋1单元408室室,《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17)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0693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 亮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