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敦炎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陈贵镇王祠村十四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号:鄂(2021)大冶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2467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敦炎
2024年6月25日
陈敦炎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陈贵镇王祠村十四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号:鄂(2021)大冶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2467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敦炎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