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李尚书 通讯员 杨运红)日前,市检察院通过对电动自行车租赁、销售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公益诉讼监督,推动相关行政机关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今年5月,市检察院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对城区20余家电动车销售门店进行走访调查,发现部分门店对外销售、租赁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消除安全隐患,市检察院当即向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行政机关下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对擅自改装、租赁、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法行为履行监管职责,并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排查整治。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业务股室和执法大队组成工作专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共现场检查销售商户143家,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检12批次,对6家电动自行车进行立案,查封扣押电动自行车34台。同时,组织相关经营主体集中签订《大冶市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将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纳入《重点工业产品监管目录》和监督抽查计划,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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