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仁八镇通报党员干部酒驾醉驾案例

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程长珠 通讯员 康露莲)“柯某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胡某某,中共党员,因犯危险驾驶罪,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近日,刘仁八镇纪委通报党员酒驾醉驾案例,既是对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警示教育,也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做到防患于未然。

今年以来,该镇纪委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注重抓早抓小、抓常抓长,把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活动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及时发信号、打招呼、作提醒,严防酒驾醉驾、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四风”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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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冶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