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济源(原持证人董治平已去世)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儒学路3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1997)第01011304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董济源
2025年5月7日
董济源(原持证人董治平已去世)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儒学路3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1997)第01011304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董济源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