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秋和、祝国珍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利汇巷4号华昇花园3栋1单元202室,《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24)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0186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秋和 祝国珍
2025年5月27日
孙秋和、祝国珍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利汇巷4号华昇花园3栋1单元202室,《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24)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0186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秋和 祝国珍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