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大娟、黄优顺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观山路27号云顶花园1栋1单元501室,《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14)第0020110311-3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熊大娟 黄优顺
2025年7月7日
熊大娟、黄优顺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观山路27号云顶花园1栋1单元501室,《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14)第0020110311-3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熊大娟 黄优顺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