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祥福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罗家桥街道七里界路9号香格·七里新都4栋2单元3001室,《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23)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2196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曹祥福
2025年08月19日
曹祥福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罗家桥街道七里界路9号香格·七里新都4栋2单元3001室,《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23)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2196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曹祥福
2025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