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妇女联合会单位概况

一、单位概况:

大冶妇联成立于1950年2月,为参公管理的群团组织。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妇联的精心指导下,以服务中心大局为己任,以服务妇女群众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奋力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实现常规工作亮点突出,创新工作特色鲜明。先后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湖北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湖北省普法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

单位主要职能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团结、动员全市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在促进大冶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突出政治引领、思想引领,教育、引导妇女听党话跟党走,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宣传表扬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三)代表妇女参加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引导妇女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和社会治理。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

(四)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查处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为受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承担市委平安大冶建设领导小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组安排的日常工作。

(五)组织开展促进妇女发展,儿童健康成长和创新家庭工作等方面重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和市政府反映,提出建议。开展家庭和儿童工作,发挥妇联组织在家庭建设中的独特作用,传承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推动形成家庭文明新风尚。

(六)坚持党建带妇建,加强妇女之家等基层阵地建设。关心妇女工作和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建设服务阵地,打造妇联公益服务项目品牌,开展妇女儿童公益服务,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指导团体会员工作,负责引领、联系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的社会组织及其他女性组织,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协作,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