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中琴、黄鹤翔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东风路30号1栋2单元402室,《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冶房权证01字第1469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冶国用(2006)第01020528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袁中琴、黄鹤翔
2026年1月04日
袁中琴、黄鹤翔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东风路30号1栋2单元402室,《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冶房权证01字第1469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冶国用(2006)第01020528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袁中琴、黄鹤翔
2026年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