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机关作息时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东风农场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作息时间的通知 》 (黄政办电〔 2020 〕2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从 2020 年 4 月 13 日起,各乡镇(场)、街道、高新区和市直机关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 8 : 30 一 12 :00;下午 2 : 30 一 6 : 00 。

各市直窗口服务单位、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自行确定管理作息时间。各乡镇(场)、街道、高新区,各市直机关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执行领导外出报备制度、 24 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统筹做好值班值守和安全生产等工作,保证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平稳、有序。



大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2日


责编丨卢异光

编审丨吴海燕  甘艺桦

总编审丨袁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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