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树建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大冶大道180号阳光花园23栋2单元702室,《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大冶市房权证02字第1074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补发国用(2014)第010102400-1-279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曹树建
2025年6月18日
曹树建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大冶大道180号阳光花园23栋2单元702室,《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大冶市房权证02字第1074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补发国用(2014)第010102400-1-279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曹树建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