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图书馆专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正式实施 更好保障群众共阅览权利

昨日,记者从市图书馆了解到,今年元旦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以下简称公共图书馆法)正式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图书馆专门法,公共图书馆法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4日通过,是十九大后出台的第一部文化方面的法律。

据了解,《公共图书馆法》共6章55条,从图书馆的设立、运行、服务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上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该法律是国家层面公共文化领域的第一部专门法律,为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障。

该法的实施,体现了图书馆体系建设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也在法律层面为图书馆的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该法在强调公共图书馆公益属性的同时,要求图书馆努力提高自身服务质量,并对社会力量在图书馆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进行了重视,呼吁大家为图书馆的发展贡献力量。

“为提高该法律的知晓率,我们图书馆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对图书馆法全文进行了发布,并在馆内电子屏进行了滚动播放,同时组织图书馆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集中学习。”市图书馆副馆长梅爱民表示,《公共图书馆法》是我国公共文化领域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之后的又一部重要法律,对加强公共图书馆管理,推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较好地保障群众公共阅览权利具有重要作用。

来源丨今日大冶

记者丨黄黎 通讯员 梅爱民

责编丨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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