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丰佳、胡琴琴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金牛镇虬川大道9号(金牛华府)1栋2单元601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大冶国用(2012)第0291100404-2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丰佳 胡琴琴
2024年11月29日
吴丰佳、胡琴琴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金牛镇虬川大道9号(金牛华府)1栋2单元601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大冶国用(2012)第0291100404-2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丰佳 胡琴琴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