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秋年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保安镇先锋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号:鄂(2017)大冶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71678号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石秋年
2025年5月7日
石秋年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保安镇先锋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号:鄂(2017)大冶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71678号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石秋年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