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程长珠)8月22日,本报报道了我市部分小区架空层沦为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大量车辆密集停放,一旦车辆发生自燃,后果不堪设想。居民强烈要求物业重拳整治,共建安全宜居家园。
“数日过去,这些小区整改成效如何?”8月27日,记者回访罗家桥街道港湖村港湖新城小区,发现小区架空层及各单元楼道间、电梯口等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已被全面清理。然而在东风路街道铜草花园社区锦绣花园小区,高层架空层内仍停放着电动自行车。
“架空层停车犹如埋下定时炸弹!”小区居民刘瑞林直言,“根治停车乱象需要物业铁腕管理,推动居民养成规范停车习惯。大家更应自觉遵守规定,将车子停放至专用停车棚内。”
一品人家(南园)小区架空层内停放着大量电动自行车
“据居民反映,全市不少小区架空层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现象,现状究竟如何?”记者带着疑问走访东风路街道风华路社区一品人家(南园)小区。在小区30栋、31栋和28栋,架空层内违停车辆密密麻麻,少则二三十辆,多则四五十辆。
小区居民闵先生忧心忡忡地说,“最怕深夜有电动自行车突发自燃火灾,小区物业仅在单元门口贴了张‘告示’,却无实质性行动,又有何用?恳请物业加强管理,重拳出击!”
“别人都停在这里,我为何不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居民在架空层停车时表示,“物业长期不作为,业主在两年前就多次要求加建带充电桩的电动车车棚,至今毫无进展,我们无处停放。”
迎湖家园小区停放着电动自行车
随后,记者在东风路街道新冶社区迎湖家园小区,同样发现小区梯道和架空层内停着不少电动自行车。
针对小区电动自行车违停乱象,市社会文明监督员陈世林一针见血地说:“违停顽疾的根源在于监管缺位,整治刻不容缓。一旦车辆自燃,‘烟囱效应’将导致火势直窜楼房,直接威胁居民生命安全。南京‘2·23’火灾造成15死44伤的惨剧已用生命敲响警钟,住建部门须扛起监管责任,督导物业建立长效机制,杜绝整治走过场,更应联动消防、公安等部门强化安全意识,筑牢安全根基。”
市住建局物业服务监管中心主任饶琪回应:“将持续严格要求全市物业企业加强巡查,对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和上报;同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引导业主规范停车;协同街道推动小区业委会在架空层增设休闲娱乐设施,彻底杜绝架空层成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
新闻链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令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者拒不改正的,经营性主体最高罚1万元,非经营性主体最高罚1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改正,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新闻锐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架空层,一旦起火即呈爆燃之势,极易酿成“火烧连营”惨剧。问题曝光后,部分物业整改仍浮于表面,隐患犹存。群众安全无小事,监管部门当主动出击,凝聚多方力量落实硬核举措。居民应积极配合物业企业及相关部门的管理工作,齐心合力筑牢生命防线,守护共同家园。
一审:璩 靓
二审:冯素华
三审:卫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