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三批)的通知》(鄂财农发〔2020〕20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厅预拨我市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三批)313万元。此外,我市收回2018年计划用于奖补金湖街道食用菌种植扶贫示范项目剩余资金33万元,统筹用于今年扶贫项目奖补。现将两笔资金合计346万元计划安排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具体资金分配情况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0日—2020年6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意见,请联系大冶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将不予受理。
全国扶贫专线监督电话:12317
受理单位:大冶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4-8721003
通讯地址:大冶市湛月路特1号市政府大楼314室。
大冶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
附件:关于2020年中央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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