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经济开发区金桥学校项目规划批前公示

根据大冶经济开发区申请,经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研究,拟同意该规划方案,该项目位于金桥大道北侧、东港路西侧。为了广泛听取意见,根据《湖北省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对该规划方案批前公示。在征求意见期间,有单位或个人对该规划方案有何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征求意见日期:2020年7月27日-2020年8月10日

意见反映方式:

1.网上公示:http://www.hbdaye.gov.cn/

电子邮件:597845670@qq.com

2.联系电话:

0714-8769931  规划管理科(咨询电话)

有效反馈意见需留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本方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听证,应在本案公示期内向审批机关提出。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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