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购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出炉 进一步明确补贴对象、范围、办事流程等

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陈婷 通讯员 柯炼)5月24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我市购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出炉,进一步明确了我市购买首套普通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对象、范围、办事流程等。

补贴细则规定,本细则适用于全市各建制镇、各街道、黄石大冶湖高新区。本细则所称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竣工或尚未建成的且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所有权的144㎡(含)以下普通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对象,是指外来人员(非大冶户籍)和我市非城镇户籍居民、城镇户籍居民。凡是在2022年5月16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购房并办结网签合同备案的可享受本细则规定的补贴政策,具体时间认定以开具购房发票、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并办结网签备案手续等时间为准。享受本补贴政策的购房人和房源,不得办理退房手续;若因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需退房的,补贴资金一律退还市财政局。

“凡是在2022年5月16日以后办理退房的个人及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及子女),均不予补贴。”市住建局负责人解释,我市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大冶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中,已明确补贴比例等内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缴纳购房款(首付款或全款),办结网签合同备案手续后填写《大冶市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申请资料报房地产开发企业收集。市公安部门对申领补贴对象户口性质进行审核后,市住建局对申领补贴对象提交的资料进行受理,并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对初审合格的补贴对象名单报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后,对符合条件的申领补贴对象,市财政部门将资金进行复核后拨付给市住建局,再由市住建局将补贴资金集中发放给申领补贴对象。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购房人必须于2023年1月31日前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逾期则不再受理。”市住建局负责人介绍,2022年5月17日起至2023年1月23日止,签订了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含黄石托管地区)新建商品住房购房买卖合同并已缴纳契税的,给予100%契税补贴。我市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专区专门设置了“一事联办”窗口,负责受理我市(实施范围内)新购商品房契税缴纳和契税补贴业务。按照先征后返的原则,申请人需在“一事联办”窗口提交缴纳新购商品房契税的必需材料,经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缴纳契税,缴税成功后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当场开具契税完税证明;对于符合契税补贴条件的纳税人,税务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当场指导其填写《大冶市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领取登记表》,经住建部门审批人员对相关信息进一步核实、审查无误后,按标准即时将补贴返还到纳税人的银行账户。

责编丨方诗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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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冶市融媒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