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民警巧解工伤赔偿纠纷 法理相融促四方握手言和

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刘娟)“多亏了陈警官和社区干部帮忙,我的赔偿款有着落了,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3月16日,面对上门回访的铜草花园社区民警陈厚华,市民黄某杰连连道谢,言语间满是感激。

这场困扰黄某杰许久的工伤纠纷,还要追溯到2025年9月。当时,黄某杰受夏某强邀约,前往铜锣湾美食城某自助火锅店从事装修工作,施工期间不慎意外摔伤,经诊断为左侧跟骨粉碎性骨折,身体多处部位受伤,不仅承受病痛折磨,还因伤无法工作,产生了大量医疗、误工等费用。

起初,施工承包方在支付部分医药费后便不再过问,黄某杰多次与店主、承包方、转包方协商赔偿事宜均无果。无奈之下,3月9日上午,黄某杰来到铜草花园社区警务室报警求助,希望警方出面协调,讨要合理的工伤赔偿。

接到求助后,铜草花园社区警务室联合社区立即启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第一时间组织店主夏某强、工程承包方殷某、转包方与黄某杰四方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初期,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工程承包方与店主以黄某杰曾签订“事故免责协议”为由,拒绝承担后续赔偿责任,黄某杰则因伤情未愈、经济受损情绪激动。

为化解僵局,陈厚华与社区综治干部闵春莲始终坚持耐心倾听、法理并用的原则,先安抚双方激动情绪,再精准释法。陈厚华现场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明确告知双方,合同中约定“发生任何事故概不负责”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用工方需依法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厘清了各方的法律责任与义务。

在民警与社区干部的耐心劝导、法理讲解下,四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对立情绪,理性协商赔偿方案。经过多轮细致沟通,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现场签订调解协议书:由夏某强承担黄某杰全部医疗费用,夏某强、殷某一次性补偿黄某杰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43000元。

3月16日,陈厚华专程上门回访,确认黄某杰身体恢复情况及赔偿款履行情况,看到黄某杰伤情好转,这起历时数月的工伤矛盾纠纷最终画上圆满句号。

一审:叶 侃 朱学东

二审:周春明

三审:吴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