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枚咸鸭蛋 一本良心账

云上大冶报道(通讯员 张国庆)“两枚咸鸭蛋,要赔一千元?”近日,市法院“先行调解中心”线上调解室内,一起小额纠纷引发了一场关于诚信与责任的对话。

去年底,消费者刘某在某超市花5元购买了两枚咸鸭蛋,回家后发现已过保质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退一赔十,不足一千元按一千元计算”的规定,刘某提起诉讼。考虑到刘某身处外地,为减少其诉讼成本,经双方同意,案件转入“先行调解中心”,由法官程良映与调解员尹辉煌共同组织线上调解。

“我认罚,但我们生意不好,一千元实在接受不了!最多赔三百元。”调解伊始,屏幕里的超市经营者杨某情绪十分激动。他反复解释,每天经手货品繁多,这两枚咸鸭蛋纯属漏查疏忽,并非故意销售伪劣产品。

另一边,原告刘某态度十分坚决:“法律白纸黑字写着的,卖过期食品就得这么罚!我打印材料、来回跑法院,这些不都是成本吗?”

面对僵局,程良映、尹辉煌没有急于“拍板”,而是运用线上调解技术手段,将双方接入独立的音视频频道,进行“背对背”沟通。

程良映对杨某释法明理:“作为经营者,过失也要担责。一旦判决,不仅赔偿,还可能影响商誉。”尹辉煌则帮刘某分析利弊:“调解成功可当场拿到赔偿,省去执行等待,更划算。”

几轮沟通后,双方达成和解:杨某当场转账500元给刘某,并承诺全面自查商品日期;刘某则撤回起诉。这场因5元咸鸭蛋引发的千元索赔,在柔性调解中画上句号。

一审:叶 侃 朱学东

二审:周春明

三审:吴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