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登记遗失声明(2026)第138号

皮智深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还地桥镇新畈村五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号:鄂(2017)大冶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127703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皮智深

2026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