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宗顺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办事处青龙路12号湖滨花园6栋3单元401室,《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21)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0661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叶宗顺
2026年04月08日
叶宗顺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办事处青龙路12号湖滨花园6栋3单元401室,《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21)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0661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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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 叶宗顺
2026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