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高升、程凤莲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永胜村下厝嘴6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11)第001006017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罗高升 程凤莲
2026年04月16日
罗高升、程凤莲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永胜村下厝嘴6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11)第001006017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罗高升 程凤莲
2026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