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登记遗失声明(2026)第275号

陈前佳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湖北省大冶市东风路街道观山路2号饲料公司1栋4单元201室,《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00)第010204357-41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前佳 

2026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