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上大冶报道(融媒记者 刘娟)“这个事我们僵持了很久,一直谈不拢,是民警一次次不厌其烦地调解沟通,化解了矛盾。”6月1日,东岳路派出所民警回访案件时,市民程女士感激不已。
事情要从5月3日说起。当天,程女士带着4岁半的孩子在一餐饮店用餐时,孩子不慎被店内宠物犬咬伤,双方就赔偿事宜分歧较大。协商无果之下,程女士报警求助。

接到警情,东岳路派出所值班民警田效语迅速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程女士带着孩子到该餐饮店用餐,孩子因好奇逗弄店内饲养的宠物犬,不慎被咬伤。
事发后,双方对赔偿责任划分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程女士认为孩子在店内受伤,店主应承担全部治疗及住院观察费用。而店主王某则表示,孩子受伤是主动逗犬导致,且无法接种疫苗是孩子自身原因,只愿意承担常规狂犬疫苗接种费用,拒绝支付高额住院开支,双方矛盾一度激化。
民警在调取店内监控后发现,涉事犬只在店内及公共区域活动时,未按规定束绳拴链,存在明显安全隐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对店主王某作出1000元的行政处罚,以刚性执法规范辖区文明养犬行为。
处罚落地后,双方的赔偿分歧仍未化解。为彻底平息纠纷、化解矛盾,东岳路派出所所长李长进牵头跟进该案,多次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但因双方诉求差距过大,数次调解均陷入僵局。
调解期间,民警田效语始终心系孩童伤情,时常主动联系程女士,细致询问孩子的治疗进度、身体恢复情况,耐心叮嘱各项护理注意事项。日复一日的暖心关怀、真诚履职的态度,深深打动了程女士一家,让其真切感受到民警为民解忧的初心,主动表示愿意作出让步。
把握事态缓和的契机,民警再次居中斡旋、双向沟通劝导,情理法理并重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彻底放下隔阂、握手言和,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店主王某一次性赔付伤者家属1万元,双方就此纠纷不再追责、不再争议。
编辑:胡 添
一审:朱学东
二审:周春明
三审:柯少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