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截至8月25日,今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23件30人,其中县处级以上8人,案件数量和人数同比上升27.7%和30.4%,创历史同期新高,立案数量居全省基层检察院前列。
据了解,为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市检察院始终坚持有腐必反,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根据反贪业务特点和办案工作需要,合理搭建办案组织、全面落实院领导直接办案制。采取建立检察长直接指挥、副检察长统筹协调、反贪负责人亲历一线的“三位一体”办案新模式。建立固定办案组5个,临时办案组3个,形成了从上到下的办案合力,营造了全院联动的办案氛围,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办案资源和干警办案积极性,今年前八个月,仅院领导直接办理的疑难复杂案件就有3件。
市检察院还主动转变侦查方式,突出办案重点 ,前移办案重心,确保案外情况摸得细,案件突破口定得准,上手时机把握恰当,努力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2005年11月至2008年底,犯罪嫌疑人姜某与易某(已判刑)和时任阳新县富池镇主要领导的魏某(已提起公诉)共谋,利用魏某的职务便利,未经招标程序,直接将湖堤和公路工程指定给他人承建,并在工程款结算过程中给予关照,由易某出面先后两次向承建人索要好处费50万元供三人游玩花费,同时,姜某还以买房没有资金装修为由,向承建人索要人民币6万元。该案的查处,有力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了守法经营者合法权益。
在共同利益或利害关系的驱使下,职务犯罪群体化趋势更加突出,上下勾结、内外勾结,共同犯罪现象增多。市检察院突出办案重点,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通过查处某大型国企武汉分公司副经理肖某某受贿一案,顺藤摸瓜,一举查处该单位从常务副经理、财务部长、市场开发部主任到项目经理在内的集团窝案,立案办理14人,并向上级院呈报一批线索。真正起到了查办一案、牵出一线、挖出一串的效果。
在积极进企业、下乡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的同时,市检察院还深入开展查办扶贫惠农领域、侵犯非公经济合法权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犯罪的打击力度。先后查办了多起涉嫌挪用公款、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件。

来源丨今日大冶
记者丨陈弘毅 通讯员 杨运红
责编丨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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