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撑起法治“保护伞”

云上大冶报道 去年3月以来,市检察院坚持把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为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撑起法治“保护伞”。

2016年,湖北省殷祖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吴某,私刻公司印章,控制工程款,转移集体资产,造成公司经济损失高达六千余万元,影响恶劣。市检察院高度关注此案,及时作出批捕吴某的决定,并提起公诉,挽回该公司经济损失四千余万元,为其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湖北省殷祖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曹继杰:大冶市检察院宽容善待、支持关心企业,我们非常感激,也给社会造成了良好反响。

2017年初,大冶联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的商贸城项目陷入经营困境,该项目原投资商林某伪造公司印章,在外大肆借用巨额款项且不及时归还,引发经济纠纷,导致公司账户被冻结,声誉受到严重损害,经营随之受阻。

大冶联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龙平:不明不白的,我们公司账户也封了,股权也封了,土地也封了。

事发后,市检察院高度关注,主动介入案件侦查,就案件侦查方向、犯罪嫌疑人抓捕、全面有效收集证据等向公安机关提出意见,引导此案侦查活动。最终林某被及时抓获归案,案件事实如期查清,公司经营逐渐步入正轨。

大冶联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龙平:非常感谢大冶检察院,我们现在才有今天这个完成了我们总项目投资一半的成果,不然我们的项目就要变成烂尾楼了。

一年以来,市检察院将企业健康发展作为服务非公经济的重要一环,充分履行批捕、公诉职能,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密切配合,开启司法办案绿色通道, 2017年以来,批捕了严重危害非公企业生产环境安全的涉案犯罪嫌疑人15件34人,起诉13件32人,批准逮捕了侵犯企业商标权等案件7件16人,起诉13件30人,企业合法权益得到了有力维护,企业发展环境得到了不断优化。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邓中钢:服务非公经济,我们认为就是抓住了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牛鼻子。检察机关要切实担当起服务大局的政治之责、法律之责、社会之责,真正为非公经济的健康发展做好服务。

来源丨大冶新闻

记者丨皮洁琼

责编丨郑琦

云上大冶投稿邮箱:ysdaye@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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