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暂停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业务 未检测车辆可到周边地市具备检测资质的机构检测

记者昨从市交运部门了解到,省运管局9月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贯彻落实“新国标”(GB18565-2016T)的要求,对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开展设备升级改造后,凭省质监局相关批复文件,完成与“湖北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联网监管与服务系统”数据对接。9月30日前未按新标准完成资质认定的检测站,系统会自动终止出具检测报告单,运管机构将不再采信其检测结果。

大冶市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因设备达不到“新国标”要求,暂停暂停机动车检测业务,进行设备改造升级。于此同时,黄石市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阳新县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也因此原因机动车检测业务进行设备升级改造。黄石市运管局相关人士表示,运管部门每10日公布一次具有检测资质的企业名单,供道路运输企业、车主自行选择,对于未在9月30日前进行综合性能检测的车辆,经营单位、业主可到我市周边地市具备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

来源丨今日大冶

记者丨石教炼

责编丨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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