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大冶石头嘴矿破产管理人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金湖街道八角垴村,《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1997)第11030000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湖北省大冶石头嘴矿破产管理人
2024年12月2日
湖北省大冶石头嘴矿破产管理人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金湖街道八角垴村,《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1997)第11030000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湖北省大冶石头嘴矿破产管理人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