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李尚书)近日,记者从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大冶分中心获悉,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支持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若干政策》文件精神,大力支持我市城镇化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中的民生保障作用,支持县城返乡就业创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农业转移人员以及新市民、青年人县城安居问题,该中心积极出台政策,鼓励和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
政策明确指出,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为农村户籍的缴存人,在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时,公积金账户余额额外予以1%的资金补贴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人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不再享受资金补贴政策;连续缴存满一年后可额外获得一次性缴存补贴500元,缴存补贴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每位缴存人仅可享受一次;综合根据缴存人还贷能力情况,可允许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父母、子女等作为共同还款人,提高还贷能力。
另外,缴存人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年后,如公积金正常缴存(缴存人因退休或死亡原因而停缴的除外)、正常还贷,可连续5年享受30%贷款利息补贴,单次贴息金额最高3000元。 在支持人才购房政策方面也出台了优惠政策,被评选为“铜都计划”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可在当前我市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10万元。
在支持扩大住房健康消费方面,持续推进异地互认互贷,异地缴存人回县城购房时,与本地缴存人享受同等贷款政策;积极支持多孩家庭改善住房条件,生育二孩、三孩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当前我市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分别提高20%、30%,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优化代际互助、租房提取和老旧小区改造支持政策。缴存人购房时可同时申请使用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进一步提高租房提取频次,缴存人可选择按月、季或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缓解资金压力;简化手续材料,积极推进租房提取全程网办;纳入政府规划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居家适老化改造时,可同时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积极支持县城保障性住房建设。允许缴存人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
以上政策措施自2024年2月1日起开始执行。
责编丨陈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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