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幼春、邹春燕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罗家桥街道七里界路9号(香格·七里新都)1号楼1单元3104室,《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24)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0896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胡幼春 邹春燕
2026年01月26日
胡幼春、邹春燕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罗家桥街道七里界路9号(香格·七里新都)1号楼1单元3104室,《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24)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0896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胡幼春 邹春燕
2026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