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银贵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下冯村下冯湾小区7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11)第002009008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柯银贵
2026年05月12日
柯银贵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下冯村下冯湾小区7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11)第002009008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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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 柯银贵
2026年05月12日